南京涉外房产律师

发布日期:2018-01-09 15:19:59 文章来源:
南京涉外房产律师
双方都要房子怎么办?
房子是生存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特别最近几年房价疯长,房屋尤显重要.如果双方都想得到房子,法院一般会考虑到以下因素判决:
(一)、孩子归谁抚养.一般情况下,孩子归谁抚养,房子判归谁的可能性会较大;
(二)、照顾无过错一方.如另一方有婚姻法四十六条规定的四种恶习,即有重婚、同居、暴力、遗弃或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考虑无过错方的利益,法院会酌情考虑无过错方的权益.
(三)、如果双方条件相同,又没有孩子,法院还可能采用竞价方式解决房屋归属,即把房屋判给出价最高的一方,另一方拿取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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