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马先生希望通过诉讼所要达到的目的,本离婚律师认为:既然本次诉讼中要涉及在国外重复登记结婚问题,则必然要向法院提交国外政府颁发的结婚登记证明作为证据.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与婚姻法的规定:在国外形成的证据必须要经过公证与认证,才可以在中国法院进行诉讼时当作证据.同时,鉴于马先生的儿子出生在国外,且是外国籍,那么马先生在本次诉讼前必须要联系美国和加拿大有关机构及我国驻当地使领馆准备好好结婚证与孩子出生证明的公证与认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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