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虽然如此,但本离婚律师还是要尊重委托人的意见.在讲清上面的理由后同意其把离婚意见书一并寄回国内.一周后,本离婚律师收到了相关文件,并在第二天将这些离婚文件送往秦淮区法院.但结果是立案庭的法官直接把离婚意见书退给了我,理由和本律师认为的一样:起诉书已经足够,离婚意见书多余.
该离婚案件目前已被秦淮法院受理.在此,建议涉外离婚案件中身处国外的原告在办理相关文件公证认证手续时多咨询你所委托的国内专业离婚律师,他们的办案经验往往是最可靠和实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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