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案件如何处理?

发布日期:2017-11-28 08:48:38 文章来源:
关于涉外案件如何处理
在涉外离婚案件中,有的中国籍原告在国外,所以使用的是中国政府颁发的护照.但是,当他们向中国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除了应该提交自己的护照外还应该提交自己在国内的户籍证明.
关于这个问题,由于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护照也是中国政府对自己国家公民身份的一种认可证明,所以法院以前对离婚起诉并没有特别强调.然而,在最近本律师代理的几起涉外离婚案件中,有些法院,尤其是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始明确要求当事人除了在起诉时要提供护照外,还要提供自己的户籍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对于法院的新要求,本离婚律师认为还是有道理的.这个道理就是:护照是中国政府颁发给本国公民在境外使用,向外国政府、机构等证明自己的身份的.而当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时还应该以户籍信息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虽然如此,但护照仍然在涉外离婚诉讼中起到一些证明作用,比如可以结合公证认证的起诉材料来证明当事人在国外等.
基于上述情况何原因,本律师建议准备向中国法院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同时准备好自己的护照与户籍证明(户口本或身份证).

南京涉外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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